根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这是国务院令第645号, 在2014年开始施行, 然后在2019年进行了修订), 还有各个部委出台的配套文件这些规定。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范围, 是围绕着“管理有序、服务便利、权利均等、融入城市”这些原则来开展的。
这项工作涵盖了五个比较大的板块, 分别是居住登记方面的内容, 信息采集方面的内容, 提供公共服务的方面的内容, 保障权益方面的内容, 以及相关部门之间进行协作的内容。接下来, 我们就从官方执行的角度, 把每一项工作都一个一个地梳理清楚, 整理成条目给大家看。
服务对象与管理范围
管理对象指的是那些已经成年的公民, 他们离开了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县, 去了其他的乡、镇或者县, 从事劳动的活动, 或者进行居住等活动。这其中也包含了跟着一起迁移并且还没有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于管理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县、市、区这一级别。在县级以上范围内的地方人民政府, 应当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里面有关流动人口的服務管理和相关的工作事项。
核心服务内容
1. 关于居住登记这件事, 当流动人口住进当地的房屋之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限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去向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站点申报并办理登记手续, 与此同时呢, 社区居委会还有物业管理单位是负有协助进行核验以及向上上报的义务的。
2. 开展信息采集与更新工作, 要建立基础的信息数据库, 要把身份信息、居住地在哪地方、工作状况、结婚生育情况、孩子上学的具体情况都采进来, 更新的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 要是信息有变化就必须马上申报。
3. 在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计划生育, 法律援助, 社会救助这几个方面, 不得对流动人口设置歧视性的条件。居住证持有人能够依法享受居住地同等的公共服务。
4. 流动人口在劳动合同这方面、工资支付这方面、还有社会保险这方面, 他们与户籍居民享有同等的法律保障, 有关部门必须依法监督执行。
工作规范与流程要求
所谓的分级负责呢, 它具体表现就是国家来制定本标准, 省级单位负责制定出相应的详细规定, 市县级政府要把工作实实在在地抓到落实上去, 而到了街道和社区这一层级, 就是要去做好最末端的具体执行动作。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 我们要依靠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大背景。通过这个平台, 来实现户籍所在地以及实际居住地的数据互通和数据共享。这样一来, 就能减少重复申报的情况出现。
关于服务窗口的规范要求,必须设立相关的流动人口服务窗口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或者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指定, 要把具体的办事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还有办理需要花费的时间期限都清晰地公示出来, 并且要大力推行所谓的“一窗受理”这样的做法。
这项工作会被放进基层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里, 并且会不定期地抽查数据的真实可靠程度, 然后把结果通报出去。
部门职责分工
机关负责做好居住登记工作与证件的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保障劳动权益以及相关社保事务的处理工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以及计划生育相关事务的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处理子女入学的有关事项。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保障居民的居住条件。各个职能机构需要根据法定的明确分工来进行协同推进工作, 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互相推诿责任。
执行注意事项
信息收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个人信息的保护法律, 不准随意扩大收集的界限, 也不准把数据放到授权范围之外去用。
严禁以管理的名义去增设行政方面的壁垒, 或者附加上那些并不合理的各种条件。
如果在工作中碰到那些政策之间互相交叉的情况, 或者是碰到了比较模糊的灰色地带, 这时候一定要赶紧把这些情况上报给上级的主管部门, 让他们来做最后的裁定。基层单位是绝对不可以自己擅自做主去扩大或者缩小小的执行标准口径的。
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 要以本省或自治区、市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建议基层单位每季度对照上级的文件, 开展一次合规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