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向流动育龄人员签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的是作为用于流动人员在异地办理生育服务、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等事务的身份核验的唯一编号, 这个编号它就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
01证明号的基本信息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制定式样, 证明号由签发机关按照规则编排, 具有唯一性, 组成成分通常由省份代码加年年号加上方对用于全范围动流入对全部人口婚育情况追追踪理进管。
持有生育证对应的证明号, 其相所对应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婚育状况等核心内容, 在异地办理生育相关登记手续、孕期检查服务、计划生育相关操作的费用报销等具体事务之上时, 有关开展此项工作的部门会要求相关办理人员主动提供这个证书的编号来做好信息的核验工作。
02政策现状:已取消单独办理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发关相规定, 2019起止已不再单一办全范围内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的制度明证原, 逐步已取消相关管服务理职责整合入常驻口区服体系务。
眼下,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 basic 生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 reproductive health 服务, 生育服务登记等信息通过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和跨区域协查机制实现数据互换共享交换, 不再以需持有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作为具体实践中操作的前置预设条件。
03如果您手上仍有旧版证明怎么办
因历史遗留事由持有含证明号旧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 该编号本身仅用于作为历史档案记录, 并不具备最新的行政审批效力。在实际办理相关业务时:
生育登记直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者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线上渠道办理系统会自动关联个人信息无需填写原证明号。
异地协查时若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需核实婚育信息则由有关部门通过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系统内部协查个人无需自行提交证明。
信息纠错: 倘发觉原证明号对应信息有差, 能联络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申请更正档案记录就好。
Q:现在办生育服务还需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吗?
答复: 不需。现有生育登记制度已取消对流动人中婚育说明的强制要, 能经线上或下渠道直接办理。
Q:原证明上的编号还能用来查询个人婚育信息吗?
A: 原对应的历史档案仍保存有关在部门系统中,但个人婚育信息应通过是正规政务渠道办理如当地卫健委官网政务服务热线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 查询应办理的人不建议不,单独依赖旧编号对应情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 是保存在有关部门系统中的A: 原证明号但还是要注意。
Q:流动人口现在如何办理异地生育相关事务?
可在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政务服务窗口办理生育登记, 或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当地卫健委APP等线上渠道提交申请, 线下窗口与线上渠道协同配合, 系统将自动完成跨区域信息核验。
Q:证明号丢失了会有影响吗?
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此证明已停止新办理, 历史信息可以通过身份证数字在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中进行检索, 个人不需要担忧编号丢失的问题。
04总结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是原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下的历史产物, 对应已停止适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当前相关政策已全面优化,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与户籍地人口同等的生殖健康服务配套与生育登记便捷待遇, 无需再额外单独提供该证明号。若有具体业务办理相关的需求, 建议咨询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拨打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专线服务热线以获取最新的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