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政策依据与核心概念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 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当前管理核心原则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施行由“两地兼程担责、以现居地为核心”的调度机制。现居地与户籍地人民政府需双向配合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调度工作。
02证明办理指南
(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办理机关: 户口登记的那个户籍所在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办部门。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的成年育龄人员
拟跨县(市)流动
所需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
2. 婚姻状况证明(未婚需提供未婚声明)
3. 近期免冠照片(一般需2寸照片2-3张)
4. 已有子女的计生办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办关于流动人口,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 得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完。
(二)居住地的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的机关包括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或者此办事处。
办理条件:
夫妻一方为户籍人口,另一方为流动人口
夫妻双方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符合当地生育政策
所需材料:
1.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 结婚证
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函》
4. 现居住地居住证明材料
03公共服务权益
(一)可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
依照咱们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这部现行专门法规规定, 流动人口在其所在的现居居住地方, 可以享受到对应以下各项相应的有关于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事项内容。
1. 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 在正在持续居住的地点是能够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2. 孕情检查服务项可免费享受孕前优生的健康检查服务。
3. 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按当地所定的对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享受。
4. 优生优育指导: 能获取免费的健康咨询与相关指导各项服务。
(二)信息互通机制
现居住地发现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行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
户籍所在地应当协助现居住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两地将通过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共享
04常见问题解答
Q1:流动人口需要在哪里办理生育登记?
可于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也可于户籍地办理;选择于现居住地办理的话, 需提供婚育证明还有居住证明。
Q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期了怎么办?
答: 需本人凭身份证、原婚育证明且至户籍辖区相属乡镇人民政府或道街道办事处方能进行提交申请换办处理。
Q3:流动人口可以享受免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吗?
答: 可以。依据现居住地的相关规定, 随迁的流动人口子女能享受等同于当地户籍人口的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Q4:异地生育费用如何报销?
答需提前向现地居住经办机构备案按照当地医保策政执行报稍手续具体要求请咨询地当医保部门。
Q5:流动人口违反生育政策会如何处理?
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当依本地规定予处理, 户籍所在地需配合摸排, 相关信息须于全国信息平台之中记录在案。
05办事渠道
线下办理渠道:
1. 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窗口
2. 县级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科
3. 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计生服务点
线上办理渠道:
1.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www.gov.cn)
2. 各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3. 当地政务服务APP(如各省的"一网通办"平台)
4. "国家卫健委"微信公众号
06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55号)
3. 《关于推进流动人员基本公共卫生及计生服务均等化的指导意见》。
4. 各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 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或因不同地域存在差异, 需建议办理前去咨询眼下居住场所、户口登记所在地的卫生健康相关部门, 或是经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最新发布的办事指南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