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文件叫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它主要是根据那个叫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法规来制定的。那个国务院的文件号码是三、七零号, 是在二零零九年修订过的。这一规定是用在那些离开了自己户口所在地的育龄人员身上的。这些人出去是为了居住, 或者为了找工作, 或者是为了看望亲人。
同时呢, 也适用于这些人的配偶。这里面讲得很清楚, 流动人口要搞计划生育这项工作的时候, 是实行一起管理的办法。具体来说, 就是流入地和流出地一起管, 但是主要听流入地的指挥和安排。这两个地方的相关部门都有法定的责任去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管理职责划分
流入地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并且乡镇人民政府还有街道办事处, 都负责管理本辖区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日常事务, 以及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流动人口需要在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去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以及其他各种手续。
流出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责任为流动人口提供关于生殖健康的咨询帮助, 还要提供节育方面的技术服务, 绝对不能因为这些人外出了, 就不再对他们进行管理了。
管理事项与登记要求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从事就业、居住活动的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应当依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本人及配偶的婚育状况、现居住地地址、工作单位等。未办理登记的,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告知其限期补办,不得以未登记为由拒绝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免费服务内容
规定明确,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具体包括:
把宫内节育器放好, 还有从身体里取出来这样的操作;以及进行输卵管绝育术这些手术方面的服务。
对于需要进行中止怀孕手术的患者。
进行关于避孕方面的咨询工作, 并且提供避孕药具的发放服务。
进行关于生殖系统的健康方面的检查。
针对节育手术并发症进行诊断, 并且对相关的状况展开治疗。
上面所说的这些事, 都是由大家现在住的地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来负责办理的, 而需要花的一些钱呢, 是会被包含在当地的财政预算里面的。
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流动人口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 享受计划生育方面的奖励并且有优先优惠的待遇。流入地政府在管理流动人口的时候不能搞歧视性的管理模式。流入地政府不能违背规定向流动人口收取那些费用, 也不能额外设置一些审批的程序需要去完成。
如果有行为人采用弄虚作假的方法来伪造婚育信息的情况发生,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依照法律规定对这种行为予以纠正, 并且追究这些行为人的相应责任。
政策衔接说明
自从2016年的全面二孩这个政策落实了以后, 到了2021年三孩政策也实施之后, 流动人口要去办理生育登记, 还有那个再生育审批等等事情, 现在已经统统地放进了全国统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体系里面去了。
所以在现行的"若干规定"里面, 凡是涉及到那种需要审批才能生育的条款部分, 都得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那边最新修订好的地方性规矩来执行。而关于那些奖励扶助, 还有做手术免免费之类的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条款, 到现在还依然在继续有效执行着。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计划生育相关事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可直接向当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窗口咨询具体材料清单及办理时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无需往返户籍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