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牵头制成, 所有流程要求都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生育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官方文件保持一致, 是全国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生育意愿问卷调研相关工作的统一执行标准要求内容。
01.调查核心目标
本次调查旨在精准掌握范围内全国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影响因素、服务需求, 为后续制定针对性的生育支持政策、优化供给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提供权威数据支撑, 所有调查数据将直接纳入全国流动人口生育监测数据库。
02.调查对象界定
参照官方既定统计的严格标准,本次调查的覆盖对象是: 在常住地境内居住满三月及以上非本地户籍地户籍的十五至四十九周岁育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调查问卷工作, 涵盖务工者包括经商者、随迁人员等各类流动种类的育龄群体, 严禁随意扩大或缩减调查范畴。
03.标准化实施步骤
1. 前期准备阶段
统一使用国家卫健委下发的官方标准化调查问卷, 问卷内容涵盖个人基本信息、婚育现状、生育意愿、影响生育决策的核心因素、公共服务获取情况五大核心模块, 各地不得擅自增减核心调查条目, 所有调查人员必须完成不少于八学时的专项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现场调查阶段
将入户走访、园区定点调查、社区便民点采样结合起来开展, 严格落实匿名调查原则, 全部受访者唯有信息可用于统计分析, 不可进行对外泄露, 全力保障受访者的隐私安全。调查进程中要主动向受访者道明调查目的, 得到知情同意之后方可进行问卷填写, 单份问卷的填写时间控制在15到20分钟。
3. 数据核验阶段
完成问卷收集后第一时间即行开展双重复核: 先由调查小组针对问卷完整性及逻辑合理性做100%人工核验, 剔除无效问卷;再将数据同步上传至全国流动人口调查统一信息平台, 由系统自动完成二次逻辑校验,保障数据准确率在99%或之上。
4. 报告输出阶段
各地完成数据汇总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流动人口生育意愿调查问卷工作, 提出本地流动人口生育意愿调查分析报告, 报告需明确标注数据来源、样本分布、核心结论, 相关建议上报至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04.工作合规要求
开展所有流动人口生育意愿调查问卷相关工作的单位, 必须严格遵用于调查目的以外其他用途的, 不得将调查获取个人信息《统计法》相关规定执行落实情况不得纳入年度流动人口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 相关, 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