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重要提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309 号)已於 2015 年 12 月 21 日經國務院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予以廢止。
现阶段国家已全面施三孩生育政策并配套各类支持措施, 原先的流动人口专项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各地最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统一执行。
核心结论:
现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再生育审批之类事宜, 不再依据已废止的309号令, 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最新版)还有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最新地方性法规。具体操办得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或社区、乡镇卫健办。
02.法规现状与适用依据
1. 法规失效说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曾经用以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方向管理, 但随着国家层面生育相关政策在持续不断地调整以及兼具放放权、管理优化、服务提效的“放管服”相关改革走向纵深进行时, 该条例内的大部分条款已不再适配于现实使用要求或是已经被整合归并上位至更高层级的法律法规当中。办事过程里完全没有必要再去刻意找寻、翻阅、使用该条例原版条文资料作为办事的相关根据。
2. 现行有效法律法规
目前管理流动人口婚育及计划生育事务的核心法律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订版)确立的是三孩政策及生育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这一公文由昔时国家卫健委单位所发布, 现行版本着重突出“服务与管理二者兼重且并顾”的表述内容, 删除并去掉了一大批量的具有行政强逼性的以及各种有关审批性质的相关流程与环节。
各省市各自单独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针对生育登记、奖励扶助、假期安排等事项设定属于当地自己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外的有别于别的省市的自己的具体细则。
03.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核心办事指南
1. 生育登记(原“准生证”/“生育服务证”)
核心变化: 生育登记从前置于告知信息的“审批制”改为仅需事后备案收集情况的告知性登记, 没有所需前置的审批环节, 对生育的具体数量没有限制, 一孩、二孩、三孩都被涵盖在内。
办理主体: 一方为夫妻户籍所在地或是现居住地的健康卫生部门。
办理渠道:
线上诸省各地政务服务网、“粤省事”“浙里办”等地方官方APP和小程序。
线下需对应: 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或者是基层乡镇的卫健办所对应的窗口。
所需材料(通用标准):
1.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已登记结婚)。
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 当前多数地区已简化其要求, 仅查验身份即行, 具体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参考则可)。
登记申请为流程起始, 然后为完成核验的环节, 最后是需领取《生育登记服务单》或是电子凭证。
办理时间一般在怀孕后到出生前的任意一个时间点都可以, 能享受到产假与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话建议尽早办来降低不必要的耽搁。
2. 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
现在状况: 借靠全性国人口讯息互通互联之机, 绝大数目之地域已取打消开据《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请求求。
例外情况: 极少数偏远地区或者特殊行业入职体检可能仍询问婚育状况, 建议留存好结婚证和此前所有的生育登记记录用作证明。
查询方式: 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者是由各地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运营的当地卫健委官网线上线下查询个人的生育记录登记情况。
3. 异地就医与生育保险结算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生育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可享受异地医疗待遇:
备案申请: 在怀孕前或办理住院手续之前, 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是参保的归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经办的全局来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办理流程。
待遇享受: 完成备案后, 在居住地医院处所产生的分娩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也可返回参保地完成报销, 比例会对照参保地对应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 职工医保参保人得在生育之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当地规定的月数才能够享受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 和生育津贴待遇。
04.常见问题解答 (FAQ)
Q1:现在还需要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吗?
A1: 还需要? 国家都已简化了手续哦不只那么多哟多数当地区域呀均都实行“书面承诺制”不啰嗦半句话呀只持居民二代实体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或是流动人口专用居住凭证亦就能呀完成生育登记全流程。具体事宜烦请呀向现居住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相关管理部门问询沟通。
Q2: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A2: 可以但需满足条件——如果在居住地参加了职工社保且连续缴纳了要求的时长对应的生育保险的前提下, 就由参保地的作为医保的那笔基金向你支付这个时间段的生育津贴;若没有参保的话, 可以回到自己的户籍地去申请针对该情形的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的那个补助(不同地方在相关政策规定上差别巨大, 这需要你仔细查阅自己那处户籍地的对应的具体的实施条例)。
Q3:超生或违规生育会受到处罚吗?
A3: 伴随着政策的转向以支持生育, 社会抚养费即超生罚款已全面取消, 当下不再存在因多份生育引发的相应类别的行政处罚, 重点监管方向则转变成为对于非法代孕、买卖精子卵子这类违法行为的全力打击。
Q4:如何查询当地最新的生育假天数?
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可自行对生育假天数予以规定。比如北京有六十天奖励假, 还有广东存在八十天奖励期等情况, 需去查阅XX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版本, 或经由当地人社局的官网查询相关内容。
05.权威信息获取渠道
为确保信息绝对准确,建议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www.nhc.gov.cn,发布含全国性生育政策、育儿补贴试点通知及其他相关内容之类的相关类消息, , 有关的那类相关内容。
2. 各省市政务服务网: 搜索“生育登记”“生育保险备案”查看本地办事指南。
3.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拨打当地12345, 转接卫生健康单位部门或医保单位部门, 获取最精确的具体个案解答。
免责声明: 本文截至2026年9月依据公开法律法规整理而来, 各地具体执行细则或会因地方立法差异有所不同, 实际办理请以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医保局窗口答复为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