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马驹桥镇内设立了作为基层专项工作机构的马驹桥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 也就是大家通称的管委会, 其直接从属于马驹桥镇这一级的人民政府, 而且要依照法律全权承担起辖区里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出租房屋的治安和消防安全的监管以及暂住人口的登记核实这类法定职责。它设立的依据是《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北京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核心是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网格化管理”社区的安全和服务体系,覆盖全镇行政区域里的户籍暂住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各种公有及私有出租房屋,涵盖住宅、商铺厂房宿舍民宿这类全类型的出租场所。
管委会的职能边界、服务对象、工作流程及信息获取渠道如下:
一、核心职能与法定职责
1.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
对在马驹桥镇内居住、工作、学习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依托村、居委会及基层网格员开展登记与核实工作, 落实《北京市居住卡》申领资格初审、信息变更跟踪以及注销核验。登记内容涵盖身份信息、居住地址、从业单位、联系方式等多项信息, 此类信息实时同步至镇公共服务管理平台。
权益保障: 为持有《北京市居住卡》的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 包括为其提出的子女入学申请办理申请受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项转介、劳动权益纠纷过程的咨询引导、法律援助对接实施对接、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送及相关推送。
特殊群体服务: 针对老年流动人口、残障人士、困境儿童此类诸群体, 提供个案需求评估与帮扶资源链接, 协调镇民政、残联、妇联等相关诸部门提供适配性针对性特色性支持。
2. 出租房屋安全与秩序监管
备案与许可: 按照《北京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条例》, 承担辖内出租房子向机关备案的行政审核, 发放《出租房屋治安合格证》, 督导房屋产权人或管理人完成治安主体责任。
消防与安全检查: 定期组织对出租房屋(含群租房)的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性状态、电气线路是否契合规范性标准、燃气使用是否合乎合规性要求、逃生设施配置是否完备等事宜开展检查巡查, 督促有关责任方整改隐患, 若发现重大隐患应第一时间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上报。
居住秩序维护需要严肃查处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违规开展群租(诸如利用空间做隔断出租、出租屋人均面积不满五平方米、非居住类的房间空间拿来出租)这类违法行为, 切实维护好小区的公共基础秩序同融洽邻里关系。
3. 数据汇总与信息支撑
每月把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动态数向镇级统计、、卫健、教育、人社等职能部门报送, 为镇级公共资源配置(比如学位规划、医疗站点布局、社区警务部署)供给决策依据。
建立全镇流动人口跟出租房屋“一房一档、一人一码”这样的动态数据库, 让信息可以溯源、可以核验、也可以共享。
二、服务对象与申请条件
1. 流动人口服务对象
申请《北京市居住卡》需要申请者为非北京市户籍, 在马驹桥镇内满足合法稳定就业、读学或是实际居住任一条件, 且持有自身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房东签字确认的居住证明)、或者就业就读相关证明材料此类有效证明文件等相应材料。
流动人口及其随迁家属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卡》, 可依规定为子女申请入托入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公共卫生服务等事项。
2. 出租房屋备案对象
房屋产权人合法承租人物业或者实际管理人, 对拟出租或已出租的房屋, 须向管委会提交备案申请。
备案材料涵盖: 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托管协议、对应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管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现场照片, 且该房屋现场照片包含房屋户型图、房屋的消防设施清单以及各类相关材料。
三、办事流程与周期
1. 流动人口居住卡申领
材料被申请人通过“北京通”APP或马驹桥镇政务服务中心窗提交后 —基层网格员对居住信息实地核实(3个工作日内要完结) —管委会需初审两工作日之内完成—镇派出所终审并核发居住卡(两工作日之内完成)。
总周期: 材料齐全且核实明确无误的情况下, 自受理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费用:免费。
2. 出租房屋治安备案
携带相关材料的出租方至管委会窗口进行提交→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真实性与房屋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核验→备案信息录入对应系统并在1个工作日内发放备案凭证→当房屋产权信息出现变更或是对应租赁合同出现终止时, 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的注销备案手续。
费用:免费。
四、信息获取与监督渠道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政务服务中心(马昌路东段)
咨询电话: 010-XXXXXXX, 仅在每周的工作日时段即每天上午九点钟到十二点钟, 以及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到十七点整可接通。
监督举报: 对于未备案的出租情形、属于违规的群租情形和流动人口信息不实等行为, 可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或者管委会实行匿名举报,举报电话号码: 010-XXXXXXX。
信息查询: 可通过“通州马驹桥”微信公众号之内的“便民服务”栏目查询居住卡办理进度、出租房屋备案状态及最新政策公告。
五、合规提示
所有备案与登记的各类信息须真实有效提供的所有虚假材料将依法取消各种资格并纳入征信各项记录。
出租房屋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不得在卫生间、厨房、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空间安排人员进行居住。
在履行工作职责实施过程中收授不当请托好处泄露工作秘密信息消极值守履职失职的, 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其他关联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应负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责任。
本文件编制, 依据现行《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依据现行《北京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条例》, 更依据马驹桥镇2025年度基层治理规范编制, 所具内容, 是完全具备官方指导效力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 应要以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为准、要以马驹桥镇人民政府官网最新发布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