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

重要提示: 自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 及2016年10月1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修订实施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证”已正式取消, 不再作为流动人口管理事项。目前, 广州市番禺区及全国其他地区不再发放、不再查验该证件。

所以, 您没法去办也不必去办“广州市番禺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证”, 该事项已从行政审批还有公共服务清单之中移出。

当前替代措施与政策说明:

1. 法律依据: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十二条规定: 流动人口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不得要求流动人口提交此条例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不得将流动人口未持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也未参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作为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和生育服务或者影响其享有生育服务的理由。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明确, 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证”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都已经取消。

2. 当前在广州市番禺区牵扯生育方面有关服务, 仅需下述常规流程:

生育登记: 在广东省内至乃至至至至全国范围内, 育育龄老年青年甚至幼儿夫妻人等形形色色形形色色形形色色各色各样式各样的人可可可自愿可可之啊自愿意向自愿意愿向向向往在至到至到现往正居住地地或现居住所原在地户之原居住的户口所办所属的市市区区城市等或村镇等社乡社区村村或者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大街(镇)便民服务中心还有便民办事场地中心申请生育登记去报名进行办理哦啦啦嘿呀。但这里有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只有、只有唯独存在并且存在的。

办理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各街道(镇)行政服务中心或所驻的社区居委会。

所需材料: 通常一般仅双方仅需身份证、结婚证、近期免冠照片等全部, 具体一律以番禺区卫健局最新的办事为准。

完成生育登记后无需任何“流动人口”专项证明, 即可依法享受产假、生育保險待遇、基本公共卫生服務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预防接种等的政策权益。

3. 常见误解澄清:

问:是否需要回老家开具“婚育证明”?

答: 无需。全国已完成生育登记、基本医保等服务跨区域互认施行, 无需返回户籍地开具相关凭据。

问:是否仍被要求提供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答: 不应提供。若任何机构仍要求提供已取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证”或“婚育证明”, 该要求违反现行法规;可拨打广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或向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投诉反映。

4. 其他相关的, 且与计划生育无关联的流动人口服务:

居住登记: 不属于广州户籍的人口在番禺区居住, 当向居住地社区或者机关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申领或者登记手续。这是享受比如义务教育、相关社保这类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但和计划生育服务没有强制关联。

办理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所有各派出所或通过“i番禺”APP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各申请事项办理入口进行线上办理。

官方信息源: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总结: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证已经停止使用了广州市番禺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证, 不需要申请办理它。要是需要办理生育相关的服务, 就直接到居住地的社区或者街道,去办理生育服务的登记。要是遇到还有任何机构想要索要这个证件广州市番禺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登记证, 就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16年修订版)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 再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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