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核心结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不再发放
自从二零二一年开始,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还有《婚育证明》这些东西, 已经彻底停止了办理, 也全面停止发放了。现在, 全国各个地方的卫生健康部门, 都不再出面去出具这个证明了。
如果您办事的时候, 被人要求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 那对方要这个东西, 就没有现行的法律依据。您就可以直接拒绝提供, 或者, 要求对方去说清楚, 到底是什么样的政策依据来这么要求的。
权威方面的依据显示, 在2021年国务院废止了由2001年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该条例此前是用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唯一法规基础。当条例被废止之后, 相关的证明制度也同步产生了失效的效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方面, 并没有出台任何用于延续或者替代该证明的文件内容。
02.政策变迁时间线(可验证)
03.曾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什么(历史说明)
在这个制度还存在的时候, 这个证明的主要特点是下面说的这些内容, 大家只把它当作是用来理解过去文件有效性的参考。
其全称可以表述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名称, 或者也可以说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这一个名字。
负责发放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是街道办事处。
适用人群指的是那些年龄在18岁到49岁之间的流动人口, 他们需要离开户籍所在的县或者是区, 前去外地进行务工、经商或者是择业, 并且需要办理居住登记。
需要证明的内容包括个人当前的婚姻状态, 同时也包含生育方面的具体情况, 还要明确当事人是否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最后还要确认个人有没有采取避孕或节育等相应的措施。
关于有效期的情况, 通常是保持一年的时间, 并且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去进行更新操作。
这个方面适用的情景包含了, 在居住地区去办理暂住证的相关手续, 还有让子女能够进入学校学习这样的情况, 再或者有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登记的这些操作等。
需要提醒大家, 如果你手里已经拿到了这个证明, 那么在有效期还没过的时候, 原来的那个证明还有没有一部分以前的那些效力到底算不算数, 得看你去的那个地方接收你那件事的单位到底是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但是如果那边的人特别强硬, 非要逼着你去再开一张新的证明, 这种行为呢, 从现在的法律条文来看, 是没有任何依据来支持的。
04.当前实际办理中遇到要求提供该证明怎么办
场景1:用人单位、学校、社区要求提供"婚育证明"
应对的方法是, 把现在正在使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个文件拿出来给对方看, 而且要说清楚, 这是2021年重新修改过的版本, 还要解释说, 因为法律里已经没有相关的规定, 所以开这种证明是不对的, 找不到法律依据。
如果需要替换的物件是别的东西的话, 那就得根据具体的条件来定了。
要提供已婚证明, 您可以使用包含婚姻状况登记栏目的居民户口簿, 也可以出示结婚证。
生育状况是指需要提供的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上的子女登记信息, 还有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对方还需要一份书面的解释材料, 你可以请他们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事处或者是村民委员会给开一个叫做《婚姻生育情况证明》的文件。这个证明文件并不是什么“计划生育婚育证明”, 它仅仅只是一个关于个人信息的说明材料罢了。
场景2:办理居住证、子女入学被卡住
现在, 各地在办理居住证以及关于入学的政策里, 都已经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东西, 不再当做起跑线必须要提交的家伙事儿了。
如果遇到某些地方或者某些单位, 还是习惯性地提出那样的要求, 大家可以选择拨打当地的十二分四五市民服务热线, 也可以拨打卫生健康热线一二三二零。这时候, 你可以要求对方确认一下这个要求的政策依据在哪里。此外, 你还需要把跟他们的沟通记录给留存下来。
场景3:档案或历史文件中涉及该证明
2021年之前已经开具了, 并且还在有效期内的证明, 作为历史文件, 还是可以归档保存起来以备查验的, 但是, 它现在不再具有行政强制力了。
05.高频疑问解答
问:我老家社区说还能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是真的吗?
答案是: 不是。因为该证明所依据的法规基础已经废止, 所以任何单位都没有权限再继续开具。要是社区表示可以写一个, 那么他们出具的文书就不具备法定的行政效力, 这仅仅属于非正式的说明材料。
问:我2020年办的婚育证明还没过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还能用吗?
答: 那个证明在法规被停止执行之后, 它的法律效力就跟着结束了。如果那边的人还是让您拿出这个东西来给别人看, 那么您就把户口本拿给他们, 还可以把结婚证也拿出来当作替代品给他们看。
问:异地生育报销还需要婚育证明吗?
回答是不需要。
当前关于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问题, 必须依据医保参保地所制定的规定来执行, 所需提交的材料大体上包括生育服务登记事项, 这种登记在部分地区会被称为生育登记, 它并不是以往那个准生证, 除此之外还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以及医保结算单等材料, 至于具体需要哪些清单细节, 大家可以去当地医保局的官方网站上面进行查询查看。
问:生育服务登记和婚育证明是一回事吗?
回答: 不是。生育服务登记是在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框架之下, 对计划生育事项进行的备案程序。这个程序不属于审批类型。该业务是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来办理的。居民无需开具所谓的“证明”。通常情况下, 只要进行网上登记或者进行现场确认即可办理完毕。
06.当前与流动人口婚育相关的现行有效制度(替代参考)
1. 现在的人都明白, 生育服务登记这个东西, 其实就是以前大家说的准生证那个概念, 不过那个概念早就取消了。这个事儿, 是依据二零二一年修订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来的。
你要去办这个事, 就得找县级以上地方的卫生健康部门, 或者去找乡镇街道那边。这个行为叫自愿登记, 不是什么非要不可的前置审批条件, 不用非得先办它才能干别的。
2. 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情况是怎样的呢?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这一规定, 流动人口在居住的地方可以享受到一些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还包括义务教育方面的一些待遇, 另外还有基本养老等服务。并且现在办理这些事项的时候, 不再要求把婚育证明作为一种必须提供的门槛材料了。
3. 目前, 各个省以及市都推进了互认工作互认的对象包括了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等这些电子证照, 这样的做法可以进一步地减少对于纸质证明的需求。
07.权威信息查证渠道
目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完整版本, 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该网站的网址是flk.npc.gov.cn。
国务院发布了已经废止的行政法规的名录。你可以去中国政府的官方网站上, 找到那个叫作“行政法规”的栏目, 然后在那里查看相关名单。
看看当地是不是还有过渡性的文件, 先去各省和市的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官网上登录一下, 然后搜索关于婚育证明这几个字, 以此去确认最新的一份公告。
如果你想知道政策相关的咨询信息, 你可以拨打全国卫生健康热线, 号码是一二三二零;或者拨打市民服务热线, 其号码为一三四五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