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折标系数, 是用来把不同种类、不同形态的能源消耗量, 统一折算成标准煤的一种换算参数, 单位通常是千克标煤或者吨标煤。
只要在企业进行能源能耗统计, 或者进行碳排放核算, 还得做节能验收, 以及双控目标的考核这些事的时候, 都必须使用折标系数, 只有这样, 才能把原始的能耗数据变成统一可比较的形式。要是折标系数用错了, 就会直接导致算出来的能耗总量出现偏差, 考核指标也会变得不真实, 这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常用能源折标系数对照(当量值)
这个依据就是来自那个国家统计局定出来的关于能源统计报表方面的制度规定, 还有那个叫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那个国家标准, 里面写的数字是GB/T 2589, 然后那些通常要用到的能源去折合成标准煤的系数数据,现在都列在下面这里。
折算计算方法
综合能耗(吨标煤)=Σ(各能源消耗量 × 对应折标系数)
某企业每月的原煤消耗量是100吨, 天然气的消耗量是5万立方米, 外购电的用量是8万千瓦时, 那么。
这个综合能耗, 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计算得出的, 也就是, 用100000去乘以0.7143, 再让50000去乘以1.3300, 还要用80000去乘以0.1229, 把这三个计算结果加起来, 所得之和除以1000, 最后得到的数值, 分别是71.43加上66.50再加9.83, 最终结果为147.76(tce)。
高频易错点
1. 在进行电力的折合标准煤计算工作的时候, 必须要把叫作当量值的那个指标以及叫作等价值的那个指标给严格区分开来进行处理。在负责统计数据还有向上级报表报送数据, 以及把能耗的情况进行公开公示这个过程里面, 要使用当量值这个数据, 它的具体数值是零点一二二九。
而在做节能方面的经济分析工作, 还有涉及碳排放的计算核对工作的这些场合之下, 应当使用由国家统计局每年都会公布的一个称为等价值的东西, 这个数值在二零二四年这一年的时候是零点三零五零千克标准煤每千瓦时, 这里面的两者绝对不能够互相混淆或者是混在一起使用了。
2. 当需要使用体积去计算天然气的时候, 必须得用上那个和热值匹配的折标系数。要是把计量方式改成按质量来算的话, 那使用的系数就是不一样的了。所以千万不可以直接把体积下的系数用过来。
3. 在热力单位领域, 常见的表达方式包括kJ、GJ和kWh这些类型, 大家务必先将所有的数值统一转换到标准单位为GJ或者是kWh的前提下再乘以对应的换算系数, 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里, 单位不匹配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错误。
4. 自己生产的能源, 比如说自备电厂发的电, 和外头买来的能源, 它们的折标系数有可能是不一样一样的, 这一点是需要分开来进行核算的。
政策与数据依据
上述的折标系数最主要的依据包括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能源折标准煤系数计算方法的规定>(是在1990年进行修订的版本), 以及GB/T 2589—202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第二十条。
各个省市在进行“双控”考核的时候, 对于电力的等价值系数, 要以当年的国家统计公报所确认的数据作为标准为准。企业方面, 在每年的工作当中, 应当去查看一下那个由国家统计局所发布出来的最新的等价值更新相关的信息内容, 以此来保证自己所掌握的这些数据能够具有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