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下是详细信息:
01.服务对象
非深圳户籍且在深圳居住满六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能享受同深圳本地户籍居民均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待遇配套提供。
02.可办理事项
生育登记相关事项明确: 假如夫妻双方里的随意一人分属流动人口, 且在深圳市持续居住满六个月, 就能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该项登记是在深圳执行生育有关服务的关键依据。
此项登记的办理所需达成的核心条件, 应为一方属于深圳市流动人口且居住时长抵达六个月, 夫妻两方均能结合己方的情况, 按有关要求做完对应登记办理的流程。
2. 避孕节育服务: 免费避孕药具发放、避孕方法的咨询指导。
3. 优孕生养服务事项: 孕前时期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叶酸增补药剂发放服务。
4. 生殖健康服务涵盖常规那些妇科的检查服务还有计划生育的有关手术服务。
5. 独生子女奖励: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流动人员, 可依据国家及本地公布施行的相关规定, 享有对应的奖励等各类相关待遇。
符合条件的纳入准入范畴的流动人口家庭需按规定流程办结这项政策的相关待遇申请与落实手续好让符合条件的家庭切实享受应有的保障。
03.办理条件
在深圳市居住满6个月,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已婚流动人口需提供结婚证
地区部分或街道可能要求提供居住地现有或户籍地婚育证明, 具体请以当地要求为准。
04.办理流程
1. 登录「i深圳」APP或「粤省事」小程序
2. 进入"生育登记"或"流动人口服务"专区
3. 填写个人信息及居住信息
4. 上传相关证件材料
5. 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6. 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电子凭证或预约线下领取
05.线下办理渠道
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
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06.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结婚证(已婚人士)
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如需)
07.注意事项
1. 生育登记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前办理
2. 流动人口可享受免费避孕药具领取服务
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提前预约
4. 相应手续所需的具体材料要求会有区域方面的差别, 办理前建议拨打电话咨询您所处的实际街道。
08.咨询方式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热线:12345
各街道计生服务窗口
下述内容依据深圳市现行各类政策文件整理汇编, 具体各项规定均以官方权威机构当年最新披露发布的正式文件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