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租屋流动人口系统:房东网上登记申报全流程

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是深圳市局还有住建局联手一起搞出来的一个在线管理平台, 这个东西专门用来在全范围内进行出租屋的登记以及备案工作, 同时还能动态地采集流动人口的实实在在的数据, 也就是说大家平时说的系统, 其实就是这个名字指的那个办法, 里面的功能是让房主也就是所谓的人房东, 还有租房子住的人也就是所谓的租户, 这两类人都有资格通过这个网络上去提交报告并且进行管理操作。

系统入口与登录方式

房东也就是出租人, 可以通过使用身份证号码加上手机号码的方式进行实名验证, 登录深圳出租屋管理系统的官方网页端或者在爱深圳应用程序里面找到出租屋这个功能模块来进行操作。

承租人或者流动人口。可以使用“i深圳”这个APP或者是那个系统的租户端。拿着身份证的信息。自己去进行自助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入住信息。

社区网格员以及基层管理员通过系统后台的专属账号进行登录, 负责片区数据的核查工作还有催报工作。

房东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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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需要先登录进入系统, 然后找到并点击“新增出租屋信息”这个按钮,接着把房屋的完整地址、建筑面积还有出租间数以及月租金这些基础字段都填写上去。

2. 将房屋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是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文档杭州市上城区明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房屋具备合规性的各类材料, 执行上传操作或者进行关联绑定工作。

3. 先打开叫做“承租人管理”的那个系统模块, 然后一个一个地把实际住在那里的人的信息填进去。要填写的内容包括这些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还有他们具体的入住日期。

4. 将材料提交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电子备案编号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 到此为止出租屋的登记工作就算全部完成了。

5. 当遇到租户变更这种状况, 或者退租, 或者是房屋的转租行为的时候, 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系统去更新记录, 或者是注销掉对应的记录内容, 这样做是为了保持住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承租人(流动人口)登记义务

承租人在入住到深圳的出租房屋以后, 一定要配合房东去完成系统里面的入住登记工作。如果是外来人员, 没有在入住以后的30天之内, 通过i深圳这个应用软件或者是社区工作站去办理第一次居住登记的, 那么房东是有义务去及时提醒, 并且帮助这个人来完成申报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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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去履行这个提醒义务的房东, 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 给予警告或者罚钱的处罚。

管理依据与处罚标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实施办法》里的规定, 也同时参照《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条例》里面的相关规定, 这些内容都是明确的。

如果出租屋没有按照要求去登记备案信息, 或者提交的信息跟事实对不上, 这种情况下主管部门会下达命令,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这个问题改正过来。要是到了规定时间还没有进行改正动作,就会面临五百元到两千元之间金额的罚款处罚。

如果出租人没有如实申报承租人信息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 那么将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这是一个规定的处罚金额范围。

一旦有人伪造或者篡改系统登记的信息, 并且这种行为的严重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很严重的标准, 那么就要按照法律规定去追究相关的行政责任, 甚至在某些严重情况下, 还要去追究刑事责任。

高频问题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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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出提示说这个地址已经在备案系统里存在了, 这是因为这个出租屋已经被另一个房东登记过了, 你需要去联系原来的那个备案人让他发起变更手续, 或者你也可以去向你自己所属的那个社区工作站申请把旧的登记录入注销掉, 然后再重新填报一次申报信息。

身份证识别功能出现错误, 您可以考虑改为手动录入信息的方式进行处理, 也可以选择前往社区工作站的专门窗口办理线下登记业务, 随后这些数据将会同步更新至系统中。

如果是多间房屋一起进行合租的情况, 那么针对每一间出租用的房间, 都必须单独去建立起对应的备案登记记录。在同一套房子底下, 如果有多名承租人, 就要把每一个人逐一地进行独立录入处理, 不能把他们合并成只有一条数据。

数据共享与合规提示

这个系统的数据同深圳市、住建、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之间进行的实时对接以及信息分享, 使得所有通过系统提交的申报信息具备了法律效力。

出租人在使用该系统时, 应当像对待真实情况一样, 并且要及时更新系统里关于房屋和承租人的相关信息。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在经营过程中符合各项规定, 避免出现因为数据不够完整或者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的行政处罚风险状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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