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 它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 针对那些能源资源从生产开始, 紧接着经过加工环节, 再通过转换过程, 一直到最后被消费掉的全过程进行系统性的记录操作、以及最终汇总数据和公开发布的这样一种法定的统计制度。
这项现行有效的制度, 是由国家统计局作为主要牵头单位来组织实施的, 它的核心目标只有一个方面: 就是要把全国范围内的能源“家底”摸得清清楚楚, 从而能够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支撑, 同时也能为实现“双碳”目标建立起一个可以用来验证数据是否准确、可以追溯数据来源的数据底座。
一、统计范围与对象
本制度所覆盖的能源品类, 其中包括了一、二次能源两个大类。具体而言, 一次能源是指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力、太阳能这类资源;二次能源则是指电力、焦炭、煤气、成品油这类经过加工转换得到的产品。统计的对象是分成了三类的。
第一类是能源生产单位, 也就是那些从事能源开采、发电、还有制气等活动的, 属于法人的单位。第二类是能源加工转换单位, 比如像炼油厂、洗煤厂、热力公司这样的。第三类是重点用能单位, 就是说年综合能耗达到规定阈值的工业企业和公共机构。上面说的这些单位都应该是依法承担着能源统计报表的填报与报送的义务的。
是不可以拒绝报告的, 也不可以是漏报的。
二、核心指标与统计方法
在制度里面设定好了四大类的核心指标, 这四大类分别是能源生产总量, 是能源加工转换量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大城群众说事,是能源消费量, 还有单位GDP能耗, 单位是吨标准煤除以万元。
在这个中间, “消费量”这一块按照终端用途进一步细细地分成了几个小领域来统计, 比如分为工业、交通、居民生活、商业等等这些分领域, 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数据的颗粒度能够满足政策制定的需要。
统计方法采取了这样一种组合模式, 这种组合模式是以全面调查为主, 同时以抽样调查和行政记录作为辅助。对于重点的用能单位, 会执行全面的台账登记工作。对于非重点的单位, 则采用了分层抽样的方式。
针对像电力、天然气这样具备自动计量条件的品种, 会优先调用行政记录来进行交叉核对和校验, 这些行政记录包含了企业财务数据、电网调度数据以及管网计量数据。这样做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去降低数据的偏差。
三、数据报送与发布机制
企业必须要在国家统计局说的那个报送期限里面, 向当地那个统计机构去填报《能源统计报表》, 这个报表格式是什么样的, 口径是怎么算的, 编码是怎么编的, 这些都要由国家统计局来统一制定好, 而且是会定期的进行更新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统计机构是把那个东西一步一步地汇总了以后, 最后形成省级那个地方数据, 还有国家级的大数据。
国家统计局, 它会按照年度进行编制, 《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这个是要发布的。同时呢, 在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设有能源专章。最终数据被纳入国家统一统计数据库, 供各级政府及授权机构根据规定查询使用。。
四、制度全链路意义
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制度, 它覆盖的范围非常广, 贯穿了从生产, 到流通, 再到消费, 最后是回收的整个链条, 这个制度直接地支撑着三项核心的国家任务, 第一项任务是做好能源安全监测工作, 这项工作需要对可能出现的供需缺口和储备风险进行预判, 第二项任务是完成“双碳”目标的核算工作, 这项工作能够实现对碳排放总量以及能耗强度的变化进行逐季度的跟踪, 第三项任务是为产业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这项任务可以为能源结构的转型以及节能标准的修订提供量化的数据支持。
数据在经过核对和确认并且发布以后, 就具备了法定的效力, 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来说, 是不可以擅自地对已经公布的能源统计数据内容进行修改的, 同时也是不可以对那些还没有经过核对和确认的能源统计数据内容进行发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