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现状说明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现行的工作安排, 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 自2016年起, 原先那种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来核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已经彻底不再是用于管理流动人口的必要前置文件了, 目前, 有关流动人口生育的服务事项, 全都统一归入到了“生育登记”这种制度里面去进行统一管理, 所以, 大家再也不需要单独持有那个所谓的婚育证明了, 针对这种情况, 江苏省各地的各级卫生与健康行政部门方面, 现在也都已经明确停止核发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仍需相关婚育信息的场景
在极少数、特别具体的情况里, 有一部分用人单位, 还有因为以前留下的老问题, 要查入学或者落户的档案时, 还是会点名要提供关于结婚和生孩子情况的说明文件。
碰到这种时候, 大家最好让当事人自己写一份关于个人结婚生育状况的书面声明, 接着把结婚证、户口簿这些能证明情况的材料也都带上, 然后去交给单位, 或者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做个备案登记。这样一来,就不需要再去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原来那种格式的叫婚育证明了。
替代方式:生育登记办理指引
流动人口在江苏省内进行计划生育活动的时候, 是应当去按照生育登记制度来把相关要求给办理清楚的, 具体的操作路径如下所示:
1. 关于线上的办理方式, 用户首先可以通过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站, 或者使用如“我的南京”以及“苏周到”这类地方政务App来实现进入相关页面的目标。
随后, 需要在系统当中找到并进入名为“生育登记”的事项栏目, 接着在页面中如实填写夫妻双方的相关信息、目前的婚姻状态以及所涉及的生育具体情况, 并且在此过程中还需要上传包含身份证及结婚证在内的照片资料等待审核, 最后在点击提交按钮之后, 该申请便由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现居住地的乡镇级别的卫生健康办公室亦或是街道办事处级别的卫生健康办公室来进行最终的审核处理工作。
2. 线下办理的情况是, 你要带着夫妻两个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 还有最近拍的一张免冠照片。然后你去现居住地的乡镇或者街道的卫生健康办公室, 或者是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中心里面的卫健窗口去那里。最后在现场填写那张《生育登记表》。
3. 当大家的材料准备得很齐全的时候, 登记工作可以马上做完, 工作人员会当场把《生育登记服务单》交给你, 办理过程不需要花费任何钱款, 也没有所谓的工本费。
原婚育证明的补办与存档查询
在政策过渡期, 也就是2016年以前, 已经手持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 因为证件遗失, 需要去补查档案的。这些人可以凭借自己的身份证, 跑到原来发证的县、市或者区的卫生健康局, 也就是原来的计划生育局的档案室所在地。
去那里申请查询存档记录, 最后拿到出具档查询证明。这个证明是可以拿来当作历史凭证使用的。这项查询服务的费用是零, 是不收钱的。
注意事项
关于办理生育登记这件事情, 它是不受户籍限制影响的。对于那些跨省份流动的常住人口来说, 他们可以非常方便地直接前往在江苏省内的现居住地来办理这项业务。这一过程完全不需要再跑回到原来的籍贯所在地去处理相关手续。
生育登记被认定为一种生育服务事项, 它并不构成行政审批行为, 因此不会对判定是否属于合法生育产生任何影响。
如果碰到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 还拿婚育证明当理由, 拒绝接收生育登记服务单的话, 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找自己所在的县或者市还有区的卫生健康局里面负责政策宣传的科室去反映这个情况, 让那个部门来出具书面说明, 把这些事情给厘清楚。
所有的线上办理入口以及线下的窗口信息, 都要参照“江苏政务服务”这个平台上面所公布的最新的办事指南来确定。
咨询渠道
关于江苏省卫生健康服务热线, 您可以拨打12320进行联系。如果您希望现场咨询, 可以前往各个设区市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卫健服务窗口去办理相关业务。另外, 大家还可以通过关注“健康江苏”微信公众号, 利用该平台提供的功能来在线查询相关的政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