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最新规定全解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2009年10月1日之时起施行, 是统筹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事宜、有效维护各类当事人全部合法权益、持续稳定全局低生育整体水平的基础类本法规。截止在2021年, 该条例里面围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条款”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则”的核心架构内容依然有效完整, 但里面所涵盖到的具体各类审批事项、各类违规处罚及避孕节育措施的不同推荐等相关条款, 已经根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新修订版本)相关内容, 完成了深层幅度实质性调整。目前,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已全面归入“全员全生命周期”服务, 不再单向刻意抬高“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在生育政策方面的落差, 并已彻底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事项, 全面替换成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管理服务相提并论为基点。

下面为您详细拆解该条例中尚且还具备指导意义的核心规定以及最新执行标准呢。

01核心管理原则:属地化管理与均等化服务

依据条例第四条关联后续系列政策调整状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方面工作运作实行以现住地居于关键地位的各类管理原则。

现居住地的管理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是现居住地里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是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户籍地配合职责: 流动人口的户口所在地应该配合其现在居住地做流动人口相关计生的工作, 绝不可以因为流动人口异地居住就推诿相关责任。

公共服务均等化, 这是当下最核心的规制;流动人口在现居住所与户籍地居民享有等同的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权利, 包括:

提供婚前孕前孕产期保健, 避孕节育咨询等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 其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经费由现居地财政承担。

02生育政策的最新执行标准(关键更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虽原文提及有明确旧政策, 仍然必须是依据我国于二〇二一年正式推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最新修订版本来进行严格执行, 而以前所具备的该条列之内, 关乎于生育许可制度、与独生子女父母所得奖励政策这类每一项具体有关执行细节点, 早已经被国家全国层面都统一之后的统一政策, 所进行全面覆盖所完成:

生育数量: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各地可根据本省人口状况和发展制定, 本省制定合适本省状况的生育政策。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已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且不再予以审批要求。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 无需回归自身户籍地开具“准生证”(即生育服务单), 可直接凭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到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完成登记流程即可。

社会抚养费, 2021年修正颁布之后, 已经全面废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违法征收原条例中原来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原本适用的那些具体计算标准。

奖励扶助: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子、一子后, 自愿终身不继续生育的男女双方, 可依规申请计划生育相关家庭奖励扶助。具体准则由各属地财政局局及卫生健康卫健卫部门统一制订, 不再区分流动暂住与户籍常居住人口。

03流动人口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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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条例第六条、全套后续服务规范, 均清晰指明, 流动人口在现时常住的所在地方, 各项具体可享权益范围对应应尽承担责任边界如下:

权利清单

1. 知情选择权: 免费获得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此类多品类细分的科学知识及技术服务信息。

2. 均等化服务权: 在现居住地享受和户籍地人口同等质量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部分由现居住地财政负担)。

3. 隐私保护权: 流动人口提交至现居住地的个人消息及生育情况内容, 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依规开展保密操作, 绝对不能泄露给其所任职单位, 及其所生活社区里的其他无关联人员。

义务清单

1. 登记报告义务: 流动人口得依照法律法规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婚育信息登记。

相关办理操作, 一般通过“全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或是省份政务服务APP(如“粤省事”“浙里办”等等)展开线上办理操作, 或是线下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居住地社区(村)开展办理。

时限要求, 现居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应当于接到登记后, 第一时将该信息上头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还需要推送向该人员的户籍所在地。

2. 就生育履行的合规相关义务, 应是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现居住地具体生育政策的规定才行。

04服务与管理的具体流程(操作指南)

为了确保您能顺利在现居住地享受服务,请遵循以下标准化流程:

步骤一:信息登记(婚前/婚后均需)

对象:所有在现居住地居住的流动人口。

身份证、居住证亦或暂住证明和户口簿还有结婚证系已婚人员需带备的证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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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目前自身居住地辖属的社区或村, 对应的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以及所在街道办事处。

拿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电子或纸质登记证明之后, 把其入录进全国信息系统中。

步骤二:免费技术服务申请

两癌免费筛查部分地区纳入避孕节育咨询孕前优生等包含安全范围节育检查此外针对的咨询项目还有节育以及避孕两癌免费筛查的相关内容部分。

可去现居住地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妇幼保健院: 请带登记证明身份证居住证前往。

费的用基项本目全不收钱, 费非用基!本项。目(如高端产检)按地当市场价收格取费。

步骤三:生育登记(原“准生证”)

新政要点: 自两〇二一年起, 生育登记制度已大幅简化, 多数省份实行“承诺制”。

操作无需回户籍地开具证明, 直接通过现居住地所在的市或县的政务服务网以及手机APP开展线上生育登记。

所需材料包含的材料是: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

办理时限: 系统即时审核抑或恰好三个工作日内能出证。

05法律责任与违规后果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以下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拒绝登记, 抑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 该情形由现居住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应责令其限期作出改正;若逾期未进行改正的, 应对其处以警告抑或作出通报批评。

违反生育政策(超生): 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但也许影响相关奖励扶助待遇的资格, 或在部分区域影响小孩入学积分办法的施行(详细需视各地教育政策来定, 非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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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从业人员玩忽职守: 披露流动暂住人口私密信息, 或未遵守法定服务权责, 由所属单位或上级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理程序;构成犯罪情形的, 依据法律条文追究刑事追责。

06常见问题解答(Q&A)

Q1:我在A省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户籍在B省,想在A省生三胎,需要回B省开证明吗?

不需要的是生育登记和公共服务的在现居住地A省完成相关流程。A省卫健部门该会通过全国系统与B省户籍地间同步相关信息。至于您本人的话只需要在当前这个A省内完成生育登记的相关事宜就好。

Q2: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能享受免费避孕药具吗?

A: 能。遵照条例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一样地位的免費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尽可于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领取。

Q3:如果我不做流动人口登记鹤壁市辅仁中学,会有什么后果?

主要影响公共服务获取的便捷性。不登记虽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但在申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部分疫苗接种证明办理、子女入学所需的居住证明等环节, 可能会因信息不互通而增加办事成本或造成延误。

07政策依据与官方来源

本篇核心观点跟上手操作流程, 依循下列官方文件加以梳理, 以此保障相关信息精准度以及权威性:

1.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 2009年发布, 2021年部分条款因上位法修订调整适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

3. 国发〔2021〕11号文件为《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4. 专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在《“十四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里有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部分。

特别提示: 各地在具体执行层面比如说像免费服务相关的具体项目清单生育登记的相关细节流程这类内容的话可能存在微调的情况建议为好在办理具体业务之前登录现居住地所在市范畴内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或者直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查询最新的地方性实施细则这样便能更好确保办理的流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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